编号[2020]024号
经初步审查,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12月2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权利人:汉中市汉台区武乡镇人民政府
不动产坐落:武乡镇西村白云路以南,新南街以北
不动产单元号:610702 101201 JB00001 W0000000
不动产面积:土地:4306.47平方米
不动产用途:住宅用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
不动产权利类型:集体建设用地
不动产(宗地)四界:
东:J15-J26以本宗地围墙外皮为界,邻武乡镇供销社,J26-J29以界址点连线为界,邻武乡镇集镇建设用地;
南:J29-J31以邻宗地房屋墙外皮及邻宗地围墙外皮为界,邻武乡镇集镇建设用地;
西:J31-J37以邻宗地房屋墙外皮及邻宗地围墙外皮为界,J37-J1以本宗地围墙外皮为界,邻武乡镇集镇建设用地;
北:J1-J3以本宗地围墙外皮为界,J3-J5以本宗地房屋墙外皮为界,J5-J7 以邻宗地房屋散水边线为界,J7-J11以界址点连线为界,J11-J13以邻宗地房屋散水边线为界,J13-J15以本宗地围墙外皮为界,邻武乡镇集镇建设用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滨江路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汉中市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