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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一、立卷归档工作由信息档案科统一组织,兼职人员负责做好本科室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并协助做好编码立卷等工作;专职档案人员负责做好档案资料的立卷入库、集中保管和查借阅等工作。
二、各科室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所有文件、资料、图表等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文字、音像资料都应列入归档范围,内容包括日常党务、政务、产权、产籍、抵押、预告、财务会计、设备仪器等方面,来源包括业务上级、非业务上级、本单位和业务下级。
三、档案人员要了解档案形成的特点和收集渠道,随时收集应归档的文件资料,归档前要仔细清点核对,及时补充完善短缺资料,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
四、文书档案的整理归档一般在每年的三月,五月底归档结束;设备仪器、音像档案随时归档入库。
五、归档文件的成文时限。以卷为单位整理的文件材料,一般放在成文年度或问题针对年度归档;计划类的放在计划当年或规划第一年归档;跨年度的放在结束年归档;结论、批复性的,连同起因件放在结论、批复成文年归档。以件为单位的文件资料,一般以每年1月1日—12月31日为界限,有因果关系的文件资料,起因件可作为附件与结果件一并归档。
六、各科室文件资料归档前,应由本科室兼职档案人员统一保管或由经办人妥善保管,按期移交,及时入库,避免遗漏和散失。不得长时间压占和自行保管。
七、归档文件必须齐全完整、内容真实、行文规范、字迹清晰、手续完备,利于长久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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