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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推进不动产统一工作的能力,结合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为目标,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深入学习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增强业务综合素质为抓手,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夯实机关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学习能力和工作本领,形成实现不动产登记工作科学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学习方式
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理论学习坚持以集中学习与自学为主。
1、集中学习。集中学习坚持每周一集中理论或业务知识学习,结合实际工作,突出不动产登记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学习。
2、个人学习。各科室及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要根据自己的工作需要,每个季度精读一本书或者学习相关政策知识。
    3、专题辅导。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专题理论讲座,开阔视野,加深理解。同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有关专家、学者讲授有关方面的知识,增强学习效果。
    4、调查研究。紧密围绕市局中心工作和不动产登记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组织干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调研,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
5、成果转化。全体干部职工每人每年至少要撰写学习体会2篇以上,并进行交流和发言。
三、学习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理论学习,业务学习,制定好学习计划,创新学习形式和载体,记好学习笔记,确保学习内容、时间、人员“三落实”。
2、联系实际,改进学风。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在加强理论学习的同时,联系业务工作实际,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
3、注重实效,促进工作。要坚持把集中学习与工作谋划相结合,把理论研究与业务实践相结合,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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