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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内部财务行为,严肃财经纪律,节约经费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中心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根据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精神,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以下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1、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财务纪律,严格财务预算收支管理,厉行节约,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实行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中心所有收入、支出统一归口办公室管理,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统筹安排、统筹使用”的原则。
    3、实行一支笔审批的原则。中心财务由中心主任按规定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二、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
1、合理编制年度预算,统筹安排各项资金。
2、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及时、准确反映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财务活动分析。
3、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对中心财务活动进行监督。
4、加强中心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
    三、收入预算的执行规定
    综合科每年根据中心财务现状,认真合理的编制可操作性强的收支预算计划,坚持“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有关规定,各项收入必须及时足额纳入财政专户,不准坐支、挪用、转借、公款私存。
    四、支出管理的执行规定
1、办公费管理。办公用品一律由综合科统一购置,符合政府采购的支出一律实行政府采购。其他科室所需办公用品统一到综合科签字领取,不得自行购置。
2、公务接待费用管理。公务接待按照市国土局有关文件执行。
3、会议费用管理。各类会议一般由综合科承办,报销会议费时应附带会议通知、参加人员签到册、会议预算单、会议审批单、会议结算清单和会议费的发票。
4、差旅费用管理。差旅费报销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出差支出标准执行。确因需要借支公款的,由综合科按照出差天数、出差人数、路程远近,审批定额、定人借支。出差人员返回单位后,应在一周内办理报账冲销手续,报销内容主要由交通费和住宿费组成。
五、报账程序
1、所有报销的票据必须真实规范,即:必须出具合法、真实的原始凭证,必须是财政统一印制的发票或税票,发票内容具有单位名称、商品名称、单价、数量等,必须有经办人员的签名。
2、所报销的票据及附件需由中心主任审批。
3、将中心主任审批后的票据报综合科。
4、财务人员要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严把审核关,对不符合要求、手续不全的票据不予报销。
六、财务档案管理
1、财务档案是单位经济活动的记录,各种报表、凭证、账簿等资料,年度内由财务人员负责整理、装订,按财政部规定的保管期限做好档案的整编、归档工作。
2、档案保存必须年度、月份连续,不得短缺。财务档案非财务人员不得擅自查阅。
七、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文件精神执行,执行期间有新规定、新文件出台按新规定、新文件执行。
八、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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