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3号 因本人(单位)保管不善,将陕2021汉台区不动产权第0032461号,0032462号,地址:汉台区北关街道办事处汤房村委会舒家营办事处桃源新城二期北区8号楼3层301室《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张根连 共有人:纪新丑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