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6号 因本人(单位)保管不善,将陕2021汉台区不动产权第0014765号,0014766号,地址:汉台区汉中路街道办事处西关街居委会明珠路8号汉府公馆3号楼32层3203室《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吴晓利 共有人:谢建国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