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人(单位)保管不善,将陕2016汉中市不动产权第0102051号,0102052号,地址:汉台区北关街道办事处青龙观村委会武侯路西侧民乐花苑一期8号楼2层0210室《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李永峰
共有人:屈丽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