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档案查询须知
类别 |
收件内容 |
单位查询 |
单位介绍信;
查询人身份证明。 |
私人查询 |
与查询房屋所有权人相符的本人身份证明;
继承的,应提交继承公证书及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委托他人的,受委托人须持产权证书和有效委托证明书及身份证明。 |
律师查询 |
出具律师专用介绍信;
律师执业证明书;
作为代理人或诉送代理人的相关证明。 |
党政机关修志、 文物部门查询 |
有关批文或研究项目证明;
单位介绍信;
查询人身份证明。 |
操作程序:申请→审批→收费→查询→出具证明→用印
出具不动产证明必收要件
一、已婚
1、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2、结婚证复印件;
3、未成年子女户口簿复印件,如无子女则由单位或社区出具无子女证明;
4、外籍人士如无身份证,则可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二、离异
1、身份证复印件;
2、离婚证复印件;
3、民政局出具的离异后未再婚证明复印件;
4、外籍人士如无身份证,则可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三、未婚
1、身份证复印件;
2、民政局出具的单身证明复印件;
3、未成年人须提供监护人的相关资料;
4、外籍人士如无身份证,则可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说明:1、出具不动产证明所提供材料为复印件,但必须验证原件;
2、办理程序为,交验资料—交费—出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