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市不动产登服发〔2019〕11号
市区各商业银行、有关金融单位:
为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解决申请人业务办理“反复跑”、“多头跑”的问题,经我中心研究,自即日起简化和调整不动产抵押权注销登记受理程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原不动产抵押权注销登记受理程序为:抵押当事人持《不动产登记证明》或《房屋他项权利证》以及还款证明等材料前往不动产登记大厅,由工作人员核实并现场出具《不动产抵押权注销申请表》等制式表单,经抵押权人签字盖章后再次返回不动产登记大厅统一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完成不动产抵押权注销登记业务受理。调整后的业务办理程序为:抵押权人自行在网站(
https://www.hzbdcdj.com)下载或留存《不动产抵押权注销申请表》、《关于解除不动产抵押权证明》电子版,一次性填写并加盖印章后,由抵押当事人双方或委托抵押人将注销登记全部材料提交给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注销登记业务受理。
程序调整后,抵押权人可以选择新的业务流程申请注销登记,同时严格按照有关表单填写规范打印内容,且不得随意调整和修改表单设计要求,所有签字盖章必须真实有效、清晰规范。
特此通知
汉中市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19年1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