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114号
因保管不善,将汉中市房预汉台区字第043255号《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遗失,坐落于:汉台区望江路1216号东方明珠9号楼11层110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声明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市东大街支行
2024年0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