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潘重慧将位于汉台区汉中供电局前进路家属院10号楼1单元503室汉市房权证汉台区字第024390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汉中市不动产交易服务中心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