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李延祥将汉台区北团结街225号3号楼204室(汉市房权证汉台区字第022774号)权属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汉中市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