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64号杨娜;屈宁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
编号号[2026]164号
因保管不善,将中市房权证汉台区字第170575,170576号 ,地址:汉台区益州路中段和谐春天小区117号楼11层1101室《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声明人:杨娜;屈宁
2026年07月22日

 
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汉中市政府信息网 汉中市自然资源局 汉中市“互联网+房产”信息服务平台

Copyright © 2017 汉中市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  电话:0916-2996092 E-mail:BDC@Hzbdcdj.com
陕ICP备17010716号 汉中网安登记:6123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