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签备案即预告上线通告
广大购房市民: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保障购房群众合法财产权益,根据《汉中市预售商品房“网签备案即预告”系统建设实施方案》(汉市自然资发〔2026〕18号)相关部署要求,我市预售商品房“网签备案即预告”业务模式自2026年8月1日起正式启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网签备案即预告”是指买卖双方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以系统推送方式将合同信息共享至登记机构直接办理预告登记的业务模式。“网签备案即预告”业务受理范围限定为汉台辖区内(不含兴汉新区)已依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商品房,且对应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完成数字证书申领与电子签章办理;现房暂不纳入此项自动办理范畴。凡本通告印发前已办结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预告登记仍沿用依申请登记模式办理。
 二、办理方式
    “网签备案即预告”业务模式启用后,购房人在与开发企业签订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可自主选择“系统推送”或“自行申请”方式办理预告登记:
    1.系统推送方式:合同网签备案完成后,同步启动预告登记业务办理流程,待登记业务办结后,发送短信通知购房人登录“汉中市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微信小程序或“秦务员”APP领取预告登记电子证明。
2.自行申请方式:合同网签备案完成后,购房人自行携带申请材料前往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办理预告登记。
 三、温馨提示
   1.新版《汉中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已增加预告登记专项条款,请广大市民签约时仔细阅读相关内容,结合自身需求选择办理方式,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网签备案即预告”业务模式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切勿轻信第三方代办、收费加急等不实信息。
   3.如在合同网签、预告办理、证照领取过程中存在疑问,可前往汉中市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及汉中市房产交易管理所(汉中市房产交易中心)合同备案科进行咨询,或拨打咨询服务热线0916-2996125(预告登记)、0916-2220902转807或827(合同备案科)。
 
特此通告。
 
 
汉中市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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