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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带押的房子”可以过户了!

    以前,对于企业和群众来说,有抵押的不动产进行交易过户时,需要卖方提前筹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然后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注销登记,待抵押登记注销后,买卖双方再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如买方要向银行申请贷款,还需在银行审批后到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抵押登记。因办理环节涉及多个部门,业务办理流程复杂、耗时很长。随着“带押过户”的落地实施从今往后,以上这一幕将成为历史。

  


    为进一步深化不动产登记和金融便民利企合作,保障抵押不动产交易安全,提升便利化服务水平,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及《自然资源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精神,近日,汉中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国人民银行汉中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汉中监管分局印发了《关于协同开展不动产“带押过户”业务的通知》,我市已正式启动开展存量房“带押过户”业务。
   “带押过户”是指购房人在申请办理已抵押不动产转移登记时,售房人无须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原抵押登记,即可完成不动产交易过户和再次抵押以及新贷款发放等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银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
    目前,不动产“带押过户”正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主要涉及到买卖双方、金融机构及登记机构等多方主体,存在资金来源渠道多、系统改造难度大等现实情况,为了实现业务落地实施,保障企业和群众重大财产权益,我市在前期研判、政策制定、流程再造上积极探索,形成了符合当地实际的“汉中模式”。
我市带押过户都有哪些特色呢?
    充分调研,优选方案。经过前期的广泛调研论证,我市于2021年制定了《汉中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试行)》(汉住建发〔2021〕11号),结合开展存量房资金监管业务较为成熟的实际,确定本市“带押过户”采用“顺位抵押+资金监管”模式,即通过在不动产上设立顺位抵押,并将购房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按揭)贷款全部纳入交易资金监管,实现抵押不动产在物权保护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依法转让。
    防控风险,优化流程。制定全款购房(按揭贷款)“带押过户”业务流程图、《汉中市不动产“带押过户”四(五)方协议》,重新梳理审核标准,整合多项登记业务的申请材料,重点排查资金监管风险点并进行优化改进,实现不动产登记“一并申请、合并办理”。
    多方协同,数据共享。主动牵头住建、公积金、商业银行等部门多次研讨会商,沟通交流服务推进的方案和细节,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努力实现交易、登记、贷款、放款、还款无缝衔接,实现资金监管系统资金缴存、划转、拨付全流程闭环管理。
    我市不动产“带押过户”业务的开展,进一步提升了不动产登记便民利企服务水平,有力促进不动产登记与金融业务协同创新,降低群众不动产交易成本,有效解决在押不动产转移登记中“转贷”办理时间长、交易风险高、资金负担重等问题,进一步发挥出不动产登记与金融业服务市场主体作用,持续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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