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陕2018汉台区不动产登记证明第0016518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坐落于:汉台区七里街道办事处光辉村委会滨江路东侧光辉社区C1区2号商业1层A1-12号商铺,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声明人:汉中市汉台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2023年0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