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为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有效防范“一房二卖”“先卖后抵”等交易风险,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规程》等相关规定,现就办理预告登记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原则
以自愿申请为原则,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含全款购房、贷款购房),如该房屋暂不具备办证条件,可及时向汉中市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待项目竣工验收后,可依法办理并取得房屋产权。
二、申请方式
1.线下申请。购房人可前往汉中市不动产登记大厅9号、10号预告登记窗口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购房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开发企业代为办理。
2.线上申请。购房人也可通过“汉中市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微信小程序线上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三、办理流程
1.申请受理。购房人与开发企业共同前往汉中市不动产登记大厅9号、10号预告登记窗口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身份证明等预告登记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查验无误后,进行预告登记业务受理;购房人也可注册登录“汉中市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微信小程序,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申请信息、上传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身份证明等申请材料,经系统认证通过后,预告登记业务受理完成。
2.登簿领证。登记机构审核通过后将预告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购房人可携带受理通知单前往汉中市不动产登记大厅9号、10号预告登记窗口领取纸质版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也可通过“汉中市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微信小程序线上领取电子版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
3.预告登记业务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法律效力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权利人(购房人)同意,开发企业不得将房屋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可以有效防范“一房二卖”“先卖后抵”等风险。
五、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的规定,预告登记不收费。
办公地址:汉台区滨江路与望江路交叉口西北角晨晖帝景府二楼(咨询电话:0916-2996125)
汉中市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