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陕2019汉台区不动产登记证明第0018657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坐落于:汉台区劳动西路与兴元路西南新天汉时代滨江19号楼28层2803室,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声明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分行
2023年0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