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人保管不善,将汉中市房权证汉台区字第002044号,地址:汉台区南市场64号(1号、2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声明人:何茂林
2023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