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3]102号
因保管不善,将(06009)020号《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遗失,坐落于:汉台区莲湖东路北侧外贸综合楼(北祥座)0306室,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声明人:中国农业银行汉中莲湖路(东大街)支行
2023年06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