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人保管不善,将汉中市房权证汉台区字第160767号,地址:汉台区西新街南侧仁和春天小区7号楼12层1203室《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声明人:李煜辰
2023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