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人保管不善,将汉市国用(土)弟6737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该不动产坐落为汉台区七里办事处光辉村(益州路东侧),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