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人保管不善,将汉中市房权证汉台区字第144147号,地址:汉台区前进路供电局家属院11号楼1层107室《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声明人:任刚
2023年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