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人保管不善,将汉中市房权证汉台区字第075728号(共有证:050530),地址:汉台区莲湖城市花苑3号楼2层0102室《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声明人:张春雷
共有人:王宏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