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人保管不善,将汉中市房权证汉台区字第009749号,地址:汉台区乡企局家属院(前进路)2号楼1层0104室《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声明人:张勇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