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人保管不善,将陕2017汉台区不动产登记证明第0008543号遗失,该不动产坐落为汉台区七里街道办事处新桥居委会庆华路南侧、光明路西侧紫岚居3号楼5层0502室,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现声明该证书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