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人保管不善,将陕2016汉中市不动产登记证明第010207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坐落:汉台区汉中路街道办事处汉江路居委会天汉大道西侧天汉名都2号楼16层1601室,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现声明该证书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