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D152
因本人保管不善,将154814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该不动产坐落为:汉台区汉宁路北侧中山街办事处建国村村委会村民联建楼4层401室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