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D165
因本人保管不善,将112544、112545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该不动产坐落为:汉台区劳动西路599号(西城丽景)4号楼3层306室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