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人保管不善,将027009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该不动产坐落为:汉中市东塔南路47号秦峰公司2号楼109室,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声明人:赵梅、董志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