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人保管不善,将107457、107458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该不动产坐落为:汉台区明珠路西侧虎桥路南侧(仕锦现代城)829号6号楼1层02号商业用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声明人:王权治、黄义玲
2019年0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