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Y233
因本人保管不善,将预告登记证明号为:[10091]025号证书遗失,该不动产坐落为:汉台区和谐家园小区101号楼303室,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声明人:吴青松
2019年07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