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Y237
因本人保管不善,将预告登记证书号为:【09127】010号证书遗失,该不动产坐落为:汉台区紫柏路以北光明路以东和谐家园小区116号楼406室,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声明人:陈志虎、任红彦
2019年0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