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人保管不善,将预告登记证书号为:【07051】005号证书遗失,该不动产坐落为:汉台区民主街301号明珠南苑4号楼6层603室,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声明人:李晶、李韬
2019年0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