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人保管不善,将014202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该不动产坐落为:汉台区三里村风栖小区1号楼502室、-1层9号柴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声明人:冯庆
杨颖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