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Y254
因本人保管不善,将预告登记证书号为:【07102】035号证书遗失,该不动产坐落为:汉台区天汉东路北苑小区202号楼507室,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声明人:汪保军
2019年0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