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Y257
因本人保管不善,将预告登记证书号为:陕2019汉台区不动产登记证明第0008819号证书遗失,该不动产坐落为;汉台区汤房村新天地时代滨江5号楼10层1003室,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声明人:张莹、张鹏宇
2019年0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