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Y260
因本人保管不善,将预告登记证书号为:汉台区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第025544号遗失,该不动产坐落为;汉台区南团结路中段1号楼2层0204室,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声明人:党国俊、李嵘
2019年0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