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人保管不善,将067011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该不动产坐落为:汉台区中山街府西花苑小区4#楼501室、4号楼负1层1单元6号柴房、6号楼1层2号车库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