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陕2017汉台区不动产登记证明第0009359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声明人:黄慧君、袁坤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