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1]138号
因保管不善,将陕2019汉台区不动产登记证明第000306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声明人:杨远顺、杨长亮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