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1]152号
因本人保管不善,将汉中市房权证汉台区字第083006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声明人:张永忠
共有人:谷红霞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