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2]10号
因本人保管不善,将所有权证:汉中市房权证汉台区字第124186,124187、124189,124188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声明人:偶苏新
共有人:张玉平
2022年0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