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2]29号
因本人保管不善,将所有权证:汉中市房权证汉台区字第159084,159085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声明人:陈立才
共有人:任灯春
2022年0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