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2]53号
因本人保管不善,将汉中市房权证汉台区字第138760,138761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声明人:何建岗
共有人:朱晓华
2022年0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