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2]135号
因保管不善,将(08070)029号《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声明人:鲁浩、徐艳玲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