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095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聂吉珍、靳立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靳道元
不动产坐落:汉台区中山街办事处建国村13组5号自建房1至2层
权利类型: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自建房
权利性质:批准拨用/自建房
用途:农村宅基地/住宅
宗地面积:100.08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123.9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滨江路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916-2996092
公示单位:汉中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