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452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张家林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张子文、何媚兰
不动产坐落:汉台区西关正街十号信箱家属院13号楼4层0401室
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权利性质:划拨/成本价售房
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建筑面积:61.02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滨江路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916-2996092
公示单位:汉中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