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004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廖丽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廖廷权
不动产坐落:南郑区大河坎张家村二组1号自建房1至2层
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权利性质:划拨/自建房
用途:住宅用地/住宅
房屋建筑面积:228.1平方米
独用宗地面积:126.0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滨江路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916-2996092
公示单位:汉中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0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