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9]013号
经初步审查,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9年6月2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权利人:何荣清
不动产坐落:汉台区铺镇金坝村四组
不动产单元号:610702 100221 JC00009 W00000000
不动产面积:土地154.53平方米
不动产用途:农村宅基地
不动产权利类型:宅基地使用权
不动产(宗地)四界:东:J2—J3以房滴水为界,邻村道。南:J3—J4以房滴水为界,邻村道。西:J4—J1共墙,邻何荣琼住宅。北:J1—J2以房滴水为界,邻村道。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北侧晨晖帝景府2楼汉中市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35号窗口
联系电话:(0916)2996098
汉中市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19年6月3日